Monday, April 10, 2006

色.情

那文不錯呀! 用不著取消, 只是在顏色上想大家有共識. 其實大家可以喜歡用甚麼色就用甚麼...我只是覺得那天明明是說好為什麼....算了, 說出來不是追究的意思,只是想去討論後得結果, 開blog就是想去討論, 都不錯, 這是一個開始

首先, 謝謝大家對小弟的包容, 因為自知有時候說話是沒分寸了, 如小孩一樣沒頭沒腦, 不負責任的說話方式.....

其實我不是想追究誰對誰錯, 只想一起去說清楚.
我貼上那段cbox的留言, 是想大家去討論一下, 那算是改色嗎? 那改色是大家可接受嗎? 那是一種加強文章的手法嗎?

其實大家有看過我的文, 都應該會發現我也會改色.
我從文章中改色有兩點原因:
  • 加強意思, 例如: 文章本身不是我寫, 我會用色來明顯分開, 又或是不屬於本文.
  • 加上連結時, 能夠容易表明出來.

希望大家可以在此友善的討論一下 ^_^

4 comments:

勞斯萊斯 said...

我好應同你的說法,亦沒什麼對錯,這個是屬於大家的blog,是應該要有共識的,如果連個一個blog大家都沒有共識的話,那怎樣齊心呢!所以我覺得應該要多一次機會,去讓大家從頭或有意識地,認識這個blog和認知大家的共識!
裕作我也喜歡有什麼便說什麼,我覺得來到這裡更加要說的便說,不用再想要負什麼責任的說話了,這個blog不是讓大家想說便說的嗎?

Anonymous said...

是啊,我在這裡說話不會負責任的,用平常心就是啊!不如這樣啊,...再犯錯,請飲野,好嗎?飲乜野呢?大飲茶好嗎?正呀!
講開食野,近日和三棵樹趠南仔到過沙田新城市頂樓一家好像是吃(被)風塘炒蟹的,不過我們有試過哦,因為那隻蟹好很大隻的,兩個人都吃不下,所以最後都無吃到,好失望呢!下次不如我們一班人去試試好嗎?我們看到個樣也覺得好美,不過還是試過才知是龍是虫呢!

Pinocchio said...

勞斯, 先小人後君子,是我一向的作風:P
那麼它日說錯了甚麼,大家就不要怪小弟啦...

架勢堂, 謝了,而且你的提意很好. 耶穌跟門徒聚會時多數都是用餐的.

勞斯萊斯 said...

要怪什麼?...怪誰呢?...不明白啊?..("R"頭)?..有d驚woo..ha